【反间防谍】警惕! 新型“众包窃密”威胁国家安全
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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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化时代,众包作为一种成熟的工作模式,已深度融入多个产业领域。但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众包模式对我开展窃密活动,手法尤为隐蔽,需引起警惕。

“众包窃密”是什么?
“众包窃密”是指某些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将情报搜集任务拆解,利用有关众包平台广泛招募人员,派发信息搜集任务,再将个体搜集的零散信息数据分析整合,最终完成窃密活动的方式和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因其依托合法互联网平台,并将窃密任务分解,“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使得多数众包平台及任务参与者难以辨别任务背后的真实企图,从而使远程窃密更具伪装性和隐蔽性。
案例详情
A公司为某国重点敏感领域项目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并不具备在我国内单独开展地理信息测绘活动的资质。为规避我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该公司以汽车智能驾驶研究为由,将项目多次外包,最终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国内B公司具体实施。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驱使下,B公司完全沦为A公司的牵线木偶,其所具有的测绘资质为A公司在我境内非法获取测绘数据起到了掩护作用。
为快速大量采集我国测绘数据,A公司购入多辆汽车并加装高精度雷达、GPS及光学镜头等设备,企图提高测绘效率,降低被主管部门发现的风险。此外,A公司测绘设备采集的数据格式特殊,常见软件无法读取分析,给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监管带来一定阻碍。
为尽可能直接获取原始测绘数据,A公司越过项目转包的层层节点,全程主导测绘项目进展,直接指挥B公司人员在我国内多省份开展测绘,甚至专门委派外籍技术专家对B公司的测绘人员开展实操指导,重点把控测绘数据的存储、处理和流转等环节。最后在A公司的操控指使下,B公司将测绘所得数据转移出境。
经鉴定,A公司采集的数据多项属于国家秘密。在该案件中,B公司开展测绘活动时忽视了测绘行业相关规定要求,任由境外企业把控数据流向,导致原始测绘数据失控外传。针对以上情况,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最终,涉事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均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敏感区域周边人员
在军事禁区、重点实验室等敏感涉密区域周边工作、生活的人员,他们日常活动范围靠近涉密场所,有机会观察到一些人员出入、设施布局等情况,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能会通过一些众包平台有针对性地诱使他们提供看似平常却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科研学术群体
高校师生、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因其身处技术创新前沿,能接触到未公开的科研成果、学术资料、实验数据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能会利用特定的众包平台,通过提供研究资金、信息交流等名目,有针对性地诱导他们分享敏感信息数据。
三、网络活跃群体
针对频繁活跃于各类网络社交平台、求职网站的人员,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能会在网络上发布所谓“高薪兼职”“信息采集”等信息,诱使该类群体接受相关数据搜集任务,为其搜集情报提供便利。
1、严格规范人员管理
应对所属人员(尤其是涉密岗位人员)加强背景审查、签订保密协议,并进行经常性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他们在网络环境中的行为。一旦发现泄密窃密苗头,就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坚决制止,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惩处。此外,还要注意加强对外包运维人员的监督管理,涉密人员离职时,还应要求其及时清退涉密资料。
2、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应进一步强化对单位信息资产、涉密资源的保护,研发和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手段,防止信息被非法窃取和意外泄露。涉密信息系统建设需与互联网进行隔离,避免使用公共云服务器存储敏感数据。敏感区域还应部署反窃密技术措施,如电磁屏蔽、网络行为审计等。
社会公众特别是上文提到的高风险人群,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增强信息安全观念,时刻绷紧防间保密这根弦,自觉遵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1、注意保护敏感信息
避免使用个人手机等联网设备传递、处理敏感信息,不随意在社交平台、求职网站等互联网平台透露敏感信息(如涉密场所位置、科研数据等)。
2、注意保持高度警惕
对“高薪兼职”“信息采集”等诱导性任务和疑似“众包窃密”的方式和行为保持高度警觉。不参与来源不明的信息搜集活动,拒绝安装来源不明的软件或设备,尤其是要求到特定点位(如军事禁区周边)上传数据的任务。
3、注意保持廉洁自律
在参与各类网络活动时,务必仔细甄别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可贪图“蝇头小利”,为了一点微薄的报酬而泄露可能涉及机密的信息,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要求提供敏感信息或拍摄特定敏感区域的活动,必须坚决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资料来源:保密科学技术、国家安全部